7月7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情况等,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2890万元。

同时,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ST观典涉及财务造假,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8日起被上交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财报虚假记载1.39亿元
资金占用与担保信披违规
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ST观典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信披违规。
首先,*ST观典2022年财报虚假记载1.39亿元。具体来看,2022年8月至12月,*ST观典通过华安支行账户向北京亚美、路路畅通等5家公司转账8笔,累计转出资金1.39亿元。公司转出资金时未进行会计核算,导致其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银行存款1.39亿元,占公司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13.37%。

公司还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的信披违规情况。2022年8月至2023年12月期间,*ST观典向路路畅通等8家公司累计转出资金2.84亿元,后转至路路畅通、昭阳文化、杜欣睿等关联方,或用于*ST观典实控人高明对外借款以及高明指定的其他用途,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
然而,*ST观典并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1.39亿元、1.63亿元、2.31亿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3.91%、15.33%、22.94%。
2024年4月,*ST观典又向昭阳文化转出资金1.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8%,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
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显示,高明自认构成其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至今未偿还余额9694.72万元。

此外,公司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在信息披露环节的违规情形。
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ST观典为北京际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鑫致远、李军等法人和自然人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金额为1.73亿元,未履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总体来看,公司于2022年5月披露的《转板上市报告书》中未披露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至《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的对外担保事项22笔,累计担保金额为6.35亿元。
2024年2月至4月,*ST观典又向李军、李红光等自然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为1.3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81%,未履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890万元罚单落地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综合上述多项问题,北京证监局认为,*ST观典未按规定披露、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导致《转板上市报告书》和2022年与2023年的年报和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多项违法行为。
由此,北京证监局决定对*ST观典给予警告,并处以95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明、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振冰、时任财务总监刘亚恩、财务总监王彦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1400万元、330万元、120万元、90万元。

同时,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8日起被上交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此之前,公司已因资金占用和亏损严重问题“披星戴帽”。
据公司2024年11月1日公告,*ST观典(时称“观典防务”)因实控人高明未归还金额共计1.59亿元,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5.97%。截至其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目前尚有7918.52万元未归还。因该违规行为触及相关规定,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A股简称变为“ST观典”。
2025年4月29日公告显示,上市公司2024年实现利润总额-1.44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36亿元,实现归母扣非净利润-1.1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8998.38万元。因触及“公司经审计的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退市风险警示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为“*ST观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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